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

第23章

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極,昏昏默默。知之外矣,不知內矣,知之淺\矣,不知深矣。知曰不知,是謂真知,道之至也,故曰尚矣。

不知知,病矣。

不知至道之精,而知事物-之粗,不知至道之極,而知事物之末,方且為緒使,方且為物該,而日趨於憂患之塗,故病。

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知其愚者,非大愚也。知其惑者,非大惑也。大惑者,終身不解,大愚者,終身不靈。

聖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聖人素逝而恥通於事,立本而知通於神,有真知也。而常若不知,是以不病。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矣。

小人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排,《易》曰荷校滅耳,凶。

無狹其所居,

居者,性之宅,人之性至大不可圍,而曲士不可以語以道者,狹其所居故也。擴而充之,則充滿天地,包裹六極,無自而不可,《孟子》曰:居天下之廣居。

無厭其所生。

生者,氣之聚,人之生通乎物之所造,而厭其所生者,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復,則夜氣不足以存彼,保合太和,而無中道夭者,無厭其所生故也。

夫惟不厭,是以不厭。

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聖人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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