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屠之恋

第26章

父亲王能达是个司机。他所属的那个公共汽车公司垄断着整个沿海的交通运输。他们就住在上海市的东城区。按贝肯·伦敦的地理概念来划分,他们家住在长江以南一座大楼里。大楼是当选市长后不久,提出廉价盖房计划中第一批建成的。

我去参观过这种居民区,到过住的那片楼的大院。这些大楼难看极了。尤其是因为在大家的印象中,只有上海市朝海的华丽的黄埔大街,却忘记了这里还有一条厂坊街、一个垃圾焚化厂,还有孤贫收容所、医院。它们都在离海较远的东城区。窗外晾着各种颜色的劳动衣物、床单、内衣、工作服和罩衫。院子里,皮肤黑黝黝的孩子们光着膀子抢夺一个瘪了气的皮球。一辆大红机动脚踏车已经发动了,突然疯狂地转起来。一个女人在那里叫喊。在树荫下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小丫头提起一只脚,单腿跳地上画得十分拙劣的房子。地是用水泥铺的,裂缝的地方冒出一丛丛枯草。

小姑娘是谁呢?就是,就是我想象中的她。这个形象,是我根据她对我说过的、而现在已忘却了的话臆想出来的。

每天她都越过长江,到北面去,其实是到西面去,在沙石滩脱下衣服,并把它们(一条短裤,一件白衫子,等她稍大一点,还有一条长裤和一件布褂子)放在卵石上,自己背靠着栅栏。这道栅栏把俱乐部和海水浴场分隔开。一个姑娘的身子,要是长得美,谁不想要呢?越过了另一条南北分界线,进入了排球场和摆着帆布躺椅的地段。女人们在那儿慢吞吞地往大腿上抹油膏,让皮肤晒黑。有人来请去打乒乓,她甩了甩又长又黑的头发,很少开口,怕暴露自己的身分。有时,只要一个字,一点点口音,就能暴露她的出身,让人在她身上打下蔑视的烙印。但确实长得很美。她很适合打乒乓,因为玩乒乓需要敏捷、机灵,也需要主动积极,更需要耍心眼。打出了本领,一打起来,球台就被人团团围住。她打得很有技术,会用短球对付长球。球刚好擦过网上的白带子,蹦几下便落到一个摸不着门的地方。观看的人都为她叫好。她自己也表现出一种孩童般的喜悦,高兴得两脚一起跳蹦,手臂高高擎过头,噼噼啪啪地鼓起掌来。她的乳房被胸罩绷得紧紧的,小裤衩几乎遮不住三角,肚脐眼露在光润的皮肤上,好似一朵长在沙中的玫瑰。

她赢了。她学着在众目睽睽之下生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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