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诗话

第23章 七言律

心之声为言,言之中理者为文,文之有节者为诗。故《三百篇》以来,篇无定章,章无定句,句无定字,虽小夫室女之讴吟,亦与圣贤歌咏并传,凡以各言其志而已。屈、宋变而为骚,班变而为赋。盖有才者以《三百篇》旧格不足以尽其才,故溢而为此,其实皆诗也。自《古诗十九首》以五言传,《柏梁》以七言传,於是才士专以五七言为诗。然汉、魏以来,尚多散行,不尚对偶。自谢灵运辈始以对属为工,已为律诗开端;沈约辈又分别四声,创为蜂腰、鹤膝诸说,而律体始备。至唐初沈、宋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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