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集

第24章

二年辛亥四十一歲

三年壬子四十二歲

金史本傳三年詔為應奉翰林文字命與祕書郎張汝方品第法書名畫遂分入品者為五百五十卷

元氏墓碑俄授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

同上畫譽既高嘗被旨與舅氏宣徽公汝霖品第祕府書畫因集所見及士大夫家藏前賢墨蹟古法帖所無者摹刻之號雪溪堂帖一十卷

中州集用薦者供奉翰林

六研齋筆記黃華老人刻雪溪堂法帖有李贊皇真蹟

按汝霖汝方皆張浩之子先生之舅氏也先生撰香林館記稱汝方以右宣徽使出守沂州元碑之汝霖蓋為汝方之誤至汝霖於大定中為相卒於明昌元年此時不得有汝霖也

四年癸丑四十三歲

五年甲寅四十四歲

金史本傳五年八月上顧謂宰執曰應奉王庭筠朕欲以詔誥委之其人才亦豈易得近党懷英作長白山冊文殊不工聞文士多妬庭筠者不論其文顧以行止為訾遂遷庭筠為翰林修撰

元氏墓碑遷翰林修撰

六年乙卯四十五歲

金史趙秉文傳明昌六年入為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

歸潛志趙學士秉文少擢第詩及字畫有名王庭筠子端薦入翰林

承安元年丙辰四十六歲

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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